每一種減速機出廠后,一般規定有200小時左右的磨合期(超過時間必須換油),這是德國減速機械使用初期的技術特點而規定的。磨合期是保證減速機正常運轉,降低故障率,延長其使用壽命的重要環節。但是目前部分用戶由于缺乏對減速機使用常識或是因為許用扭距不夠,或是想盡快獲得收益、小機大用,而忽視新機磨合期的特殊技術要求。有的用戶甚至認為,反正廠家有保修期,機器壞了由廠家負責維修,于是德國減速機在磨合期內就長時間超負荷使用,導致德國減速機故障頻繁發生,這不僅影響了減速機的正常使用,縮短了減速機的使用壽命。因此,對減速機磨合期的使用與保養應引起充分重視。
由于新減速機零部件加工、裝配和調試等因素的影響,配合面接觸面積較小,而許用的扭距較大。減速機在運行過程中,零件表面的凹凸部分相互嵌合摩擦,磨落下來的金屬碎屑,又作為磨料,繼續參與摩擦,更加速了零件配合表面的磨損。因此,減速機在磨合期內容易造成零部件(特別是配合表面)的磨損,磨損速度過快。這時,如果超負荷運轉,則可能導致零部件的損壞,產生早期故障。由于新裝配的零部件的配合間隙較小,并且由于裝配等原因,潤滑油(脂)不易在摩擦表面形成均勻的油膜,以阻止磨損。從而降低潤滑效能,造成機件的早期異常磨損。嚴重時會造成精密配合的摩擦表面劃傷或咬合現象,導致故障的發生。